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合力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10月28日,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了降低审前羁押率联席会议。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邓康成带队分别前往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和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海陵岛试验区委委员、政法委书记、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局长林良劲,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宋海亮。
会上,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昭光解读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报了江城区检察院审前羁押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审前羁押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公安机关共同研讨相应措施。
与会人员就如何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就新的司法理念、羁押必要性审查、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解决实际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
林良劲表示:公安机关将高度重视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组织干警学习党和国家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尽快转变司法理念,统一执法思想。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在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同时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
宋海亮表示:公安机关将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规范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与审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提前介入机制,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邓康成强调,降低审前羁押率,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和国家“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合力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
一要积极转变和更新司法理念,坚决摒弃“构罪即捕”的惯性思维。
二要加大审前羁押的审查力度,避免“一押到底”的现象发生。
三要创新办案手段,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必要监管、及时到案的前提下,能够及时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四要在办案实践中,就社会危险性评价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
五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做到“案案相别,人人相别”,公安机关要尽量做到精准呈捕,通过降低呈捕率从而降低审前羁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