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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范军男同志为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1-11-29    文章来源: 江城区检察院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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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范军男同志为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

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检察院联合开展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相关通知,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一检察部范军男同志参评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个人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范军男,女,汉族,中共党员,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该同志自201910月进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工作认真负责,按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讲政治贯穿检察日常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善于利用“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将学习融入生活与工作之中,不断筑牢信仰之基。注重理论、业务“两手抓”,在工作中能积极作为,克服困难,大胆创新,基于自身对工作的思考并结合老干警的经验,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时刻牢记服务人民和公正司法的使命,忠诚履职,直面工作考验,不断展示了新时代青年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主动积极配合检察官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同时从“看、学、练、改”四个方面加强写作能力,起草多份综合材料,《浅析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获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十三届年会征文三等奖。作为选调生,能够深入基层一线,坚持“下得去、蹲得住、干得好”的理念,协助挂点村两委干部当好政策的“宣传员”和“办事员”,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29日至123日止。
     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662-2296639     

电子邮箱:yjjcjcyzzb@163.com

   址:阳江市江城区马南垌光阳街6     

邮政编码:529500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1129